对于委托方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5:42 阅读:4869
我中心是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机构,属于民营企业。06年6月大概,有个国有企业委托我们产权转让,有两个人以上报名所以我们举行了竞价会,最后以4亿多成交,我中心要以3个点收取委托方1千多万佣金。到今天,委托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4〕155号)把我们中心给告了。说只给8万佣金,还有就是保证金500万要按利息还给他们。但是我知道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4〕155号)已经失效了。

最佳回答

苹果黑夜

背后的龙猫

2026-03-30 02:45:42

律师帮帮我,真是很谢谢您们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高贵的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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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5:42

    律师帮帮我,真是很谢谢您们

  • 内向的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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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5:42

    如果是已经失效的文件,不能作为依据。

  • 英俊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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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5:42

    在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是可以适用的。

  • 靓丽的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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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5:42

    那这样说的话,我一点胜诉的机率都没有吗?那利息要赔偿给他们吗?

  • 爱听歌的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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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5:42

    06年成交,07年文件还有效,这样都不能够作为依据?

  • 拼搏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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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5:42

    没有律师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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