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算私自资本抽离行为吗

司法 时间:2026-10-24 13:49:01 阅读:3929
有一限公司股东兼法人,私自将公司为他企做担保,导致该企业破产。这种行为算私自资本抽离行为吗?

最佳回答

仁爱的宝贝

感动的芝麻

2026-10-24 13:49:01

不属于,如果该担保是为他自己的公司或其个人担保,该担保无效,如果是为他人担保,造成公司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他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14条回答

  • 健忘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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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不属于,如果该担保是为他自己的公司或其个人担保,该担保无效,如果是为他人担保,造成公司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他赔偿。

  • 神勇的小猫咪
    回复
    2026-10-24 13:49:01

    《公司法》第20条3款地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安静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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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不算抽逃注册资金,但其作为股东和企业高管,应当为自己的严重过错付出代价,负责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 自信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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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关联公司间逃避债务,可以要求一并清偿债务。

  • 感动的云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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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应当对其他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明理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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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 甜蜜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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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不是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 炙热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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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谦让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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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49:01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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