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一条规定: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是不是指事故发生之日起到评定伤残等级为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4:24 阅读:8068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不是指事故发生之日起到评定伤残等级为止? 11月29日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72天,次年11月30日签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六级",发生之日到签定之日是12个月零2天,按以上条例应该由原单位按月支付12个月的原工资,还是只支付72天的住院期间的原工资?? 大家帮我研究下!!我有点不明白了..

最佳回答

整齐的绿茶

香蕉秋天

2026-03-31 22:14:24

支付12个月的原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紧张的超短裙
    回复
    2026-03-31 22:14:24

    支付12个月的原工资。

上一篇 交警扣车最长时间多少天.

下一篇 请大家给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