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的困扰

司法 时间:2026-03-31 23:49:34 阅读:9836
2002年初,我把单位集资建的房屋买给了XX,由于单位没办下房屋产权证。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由我办房照,XX给我1000元。由于单位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一直拖到2007年11月才可以办理。 而现在办理产权证增2000多元。我觉得增加的费用,这部分不应该由我承担。请问张律师我的想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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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的金针菇

高挑的水蜜桃

2026-03-31 23:49:34

应当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文静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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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49:34

    应当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

  • 朴实的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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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49:34

    应当以双方此前约定为依据。

  • 彩色的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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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3:49:34

    既然有约定,对方贴补你1000元作为办证费用,那么你就应当承担办理产权证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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