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的困扰

司法 时间:2026-08-23 15:54:53 阅读:6940
2002年初,我把单位集资建的房屋买给了XX,由于单位没办下房屋产权证。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由我办房照,XX给我1000元。由于单位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一直拖到2007年11月才可以办理。 而现在办理产权证增2000多元。我觉得增加的费用,这部分不应该由我承担。请问张律师我的想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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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的小蘑菇

单身的秀发

2026-08-23 15:54:53

应当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舒适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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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5:54:53

    应当以双方的约定为依据。

  • 善良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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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5:54:53

    应当以双方此前约定为依据。

  • 等待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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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5:54:53

    既然有约定,对方贴补你1000元作为办证费用,那么你就应当承担办理产权证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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