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7:37 阅读:8731
我是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在重庆做空调安装工作 签的劳动合同期是一年 在合同期未到的时候 老板说叫我别做了 劳动合同解除 7号把工资给你结算出来 请问这个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还有一个是关于公司扣除质量保证金的要离开公司的那天起到半年过后才能结算 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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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的小猫咪

负责的黑夜

2026-03-30 03:07:37

你好,在本案中,你既然已经签定了劳动合同,而且劳工合同尚未到期。如果是你老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他必须补偿你一个月的薪金补贴,他只清算了工资给你,明显违反劳动法,还有扣除你的质量保证金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落后的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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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7:37

    你好,在本案中,你既然已经签定了劳动合同,而且劳工合同尚未到期。如果是你老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他必须补偿你一个月的薪金补贴,他只清算了工资给你,明显违反劳动法,还有扣除你的质量保证金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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