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求明白人高见啊买个房子太不容易了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5:06 阅读:9433
我买了一个二手房在过户时卖方说他的房子是两年前买的现在过户得交税大概是七千多说你要是想省钱的话我把房照给你们两年后在过能省七千多我一打听也是这么回事我想问一下能不能先签个和同公正一下然后过两年在过少下七千多 在我们这买房负责全部费用没有什么双方各自承担的说法 我家在农村买个楼房太不容易了谢谢好心人帮助 [[i] 本帖最后由 xiaoyong001 于 2007-10-26 10:21 PM 编辑 [/i]]

最佳回答

平淡的热狗

无情的果汁

2026-03-29 23:35:06

为了保护你的权益,建议及时办理过户。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单身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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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为了保护你的权益,建议及时办理过户。

  • 有魅力的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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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物权公示的基本原则。所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不产生物权权利转移的法律后果。当然,不产生物权权利转移的法律后果,不不等于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对双方仍有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交易,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最大法律风险不是出售人反诲,因为出售人想反诲也难,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甲与你签订合同后,将房屋交你使用,但未办理过户,之后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房屋卖给乙,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乙找你要房,那你就麻烦了。你只能向甲要求赔偿,不能对抗乙的买房行为。一旦甲将房屋卖给乙后不知去向,那你的损失可能就大了。

  • 喜悦的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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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房产证给你并不等于房屋的物权是你的。为了避免风险,最好办理过户。或者通过合同条款严格约束对方。

  • 羞涩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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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存在风险,要慎重。周兴芳律师

  • 凶狠的机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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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依据。

  • 轻松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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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不及时办理过户。存在隐患,万一到时候因房价变化,一方反悔,那就不是省几个小钱这么简单了。

  • 陶醉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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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他已经把房照给我了还出现什么问题吗而且他还要求签合同公证都可以

  • 美好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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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我们要是签一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谢谢您的回复

  • 紧张的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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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06

    经过大家的讲知道了很多太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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