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雇佣的临时佣工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3:45 阅读:6856
律师您好:我姨夫(47岁,农民,妻子农民,儿17岁,女儿11岁,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与10月15日凌晨5:30左右在去上班的路上因对方大货车驾驶员(车主驾驶)疲劳驾驶将骑自行车的我姨夫撞倒,照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有目击证人。经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判定书对方大货车负全责,现人和车扣留在县交警大队。 律师您好:想请教的问题: 我姨夫属于当地一家民营企业雇佣的临时工,月工资800,有无劳动保障不详(估计没有),请问可否申请工伤死亡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范围。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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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的招牌

辛勤的黑米

2026-04-01 01:53:45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为企业提供劳动(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的劳动者,均视为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出现伤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均可以申请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如企业没有投保,则有企业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儒雅的河马
    回复
    2026-04-01 01:53:45

    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为企业提供劳动(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的劳动者,均视为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出现伤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均可以申请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如企业没有投保,则有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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