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任划分,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39:24 阅读:720
我就职于大厦的商务中心,责责是收发信件、书刊,8月29日我帮邮政速递局代收了入 驻大厦的阿米娜公司的一封特快专递(并不在我的职责之内),并及时送到了该公 司,但未让其打收条,半个月后,该公司向我索要该快件,但因事隔太久,让不清该 收件人的长相,后帮助该公司给货场出据了丢失证明,并去领货现场作了证,后货场 罚了他们150元钱,现该公司要我承担。我想请问,该责任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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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大的金针菇

自由的小虾米

2026-03-30 10:39:24

这样就是您自己和收信公司的共同责任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花痴的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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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9:24

    这样就是您自己和收信公司的共同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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