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短期合同还是长期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3-30 16:09:46 阅读:6276
新劳动法颁布了,公司开始帮我们员工签合同了,我有两个疑问:
1.公司以前一直没有和我们签合同,那公司是不是可以签2次少于10年期限的 合同后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2.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合同到期,雇主和员工解除雇佣关系,雇主是不是不用支付每做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赔偿金的?反之合同未到期,雇主和员工解除雇佣关系就要付一年一月的赔偿金?

   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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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的过客

单身的舞蹈

2026-03-30 16:09:46

1、公司只要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和你签订二次劳动合同,你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公司可以和你连续签订2次少于10年期限的合同。 2、合同到期后,除非企业不低于原待遇而你不愿续签合同,否则企业均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整齐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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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6:09:46

    1、公司只要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和你签订二次劳动合同,你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公司可以和你连续签订2次少于10年期限的合同。2、合同到期后,除非企业不低于原待遇而你不愿续签合同,否则企业均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乐观的泥猴桃
    回复
    2026-03-30 16:09:46

    如果合同到期,则可以直接解除,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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