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向丈夫要求付生活费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1:51 阅读:9946
目前和丈夫分居,我们都有稳定的收入,无子女,双方父母目前皆自食其力,无赡养老人问题。丈夫在外居住,对家里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我自己的收入维持目前的生活没问题,但有些拮据,请问我要求丈夫每月给予生活补贴合理吗?他每月固定收入3500元,另外还有进项(和人合伙做生意等),鉴于此情况,若我有权要求他支付生活补贴,那么多少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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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3:11:51

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爱撒娇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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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51

    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 勤劳的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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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51

    你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处理共同财产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没有约定实行财产AA制,或五五平均制或其他占有比例,在法律上看来,你们的财产是共同共有,不分份额的,所以法律上没有依据判他该给你多少。

  • 繁荣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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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51

    既然你们已经没有感情了,可以离婚分割财产。当然在你们没有离婚之前,你生活无法维持的话,有权要求他给付一些生活费!

  • 粗犷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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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51

    一般来说,只能是道义上的责任。周兴芳律师

  • 仁爱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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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51

    如有劳动能力则不能提出

  • 闪闪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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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1:51

    可以提起离婚,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实现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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