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这样作吗

司法 时间:2026-05-30 00:31:08 阅读:3617
今年5月30日,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我借给某人4万元钱,当时约定1个月返还,可期限到了,某人未能还钱,便改为2个月,但到2个月时某人便偷偷跑了,借条上我朋友是证明人,我便找到他,他说某人在他那里也借了7.8万,连条都没写。后来,我朋友打听到某人在外地某市,但不知道详细地址,我想找人去外地找某人,但,这些费用将来可以算某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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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心的航空

友好的冰棍

2026-05-30 00:31:08

这种费用在诉讼中不会由债务人来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花痴的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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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1:08

    这种费用在诉讼中不会由债务人来承担。

  • 爱听歌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5-30 00:31:08

    因为追索债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但法院一般支持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 魁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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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1:08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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