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这样作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7:49 阅读:7859
今年5月30日,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我借给某人4万元钱,当时约定1个月返还,可期限到了,某人未能还钱,便改为2个月,但到2个月时某人便偷偷跑了,借条上我朋友是证明人,我便找到他,他说某人在他那里也借了7.8万,连条都没写。后来,我朋友打听到某人在外地某市,但不知道详细地址,我想找人去外地找某人,但,这些费用将来可以算某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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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猫咪

无情的书包

2026-03-30 02:57:49

这种费用在诉讼中不会由债务人来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迷人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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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7:49

    这种费用在诉讼中不会由债务人来承担。

  • 野性的小蘑菇
    回复
    2026-03-30 02:57:49

    因为追索债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但法院一般支持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 坚定的小蚂蚁
    回复
    2026-03-30 02:57:49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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