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这样作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13:14 阅读:1499
今年5月30日,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我借给某人4万元钱,当时约定1个月返还,可期限到了,某人未能还钱,便改为2个月,但到2个月时某人便偷偷跑了,借条上我朋友是证明人,我便找到他,他说某人在他那里也借了7.8万,连条都没写。后来,我朋友打听到某人在外地某市,但不知道详细地址,我想找人去外地找某人,但,这些费用将来可以算某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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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黄蜂

大胆的眼神

2026-08-23 13:13:14

这种费用在诉讼中不会由债务人来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自由的机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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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13:14

    这种费用在诉讼中不会由债务人来承担。

  • 微笑的香氛
    回复
    2026-08-23 13:13:14

    因为追索债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但法院一般支持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 土豪的石头
    回复
    2026-08-23 13:13:14

    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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