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按时向厂里交纳保职的费用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9:55 阅读:9041
我是原济南一皮鞋厂正式工人,1984年由于厂里皮鞋销售不畅,我婆婆家正好有一间租用房管局的门面房,我和厂里商量后并和厂里签定协议,我停薪保职在我婆婆家卖我厂的皮鞋,并按时向厂里交纳保职的费用。几年后我厂和济南等5个工厂合并为济南裘革制品总厂。89新厂领导突然让我把我婆婆一家从门面房搬出,我只是个才结婚几年的年轻人,根本不可能让一家人搬迁,再说也没有其它的房子可以搬迁,因此新领导把我除名。现在我已经57岁了,早在几年前就一直找厂里询问我的养老保险事情,但是厂里负责人说我的档案丢了,所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办法办理任何养老保险。请问可不可以通过诉讼求得解决?哪一家律师事务所比较擅长打这样的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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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的芒果

花痴的萝莉

2026-03-30 03:09:55

建议你采用信访途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激动的白羊
    回复
    2026-03-30 03:09:55

    建议你采用信访途径!

  • 激情的蜻蜓
    回复
    2026-03-30 03:09:55

    只能通过劳动局信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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