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部分履行会丧失诉讼时效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52 阅读:4476
各位大律师: 民法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个案中如何使用? 案例: 甲在1999.8.25日向乙借款5万元. 乙在2002.5.8日向甲讨要3000元. 乙在2007.5.6日把甲起诉,甲主张时效. 法庭于2007.9.10日依据138条判决甲败诉. 我认为138条不适用上述案例,又说不出有分量的理由,请各位大律师不吝赐教,谨致谢忱!

最佳回答

可爱的鼠标

朴实的小伙

2026-03-29 23:14:52

甲什么时候自愿履行了? 从2002年5月8日乙向甲主张到2007年5月乙再次向甲主张,期间已经超过2年,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除非甲在2007年5月6日前两年内曾经向乙还款,导致时效中断。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迅速的舞蹈
    回复
    2026-03-29 23:14:52

    甲什么时候自愿履行了?从2002年5月8日乙向甲主张到2007年5月乙再次向甲主张,期间已经超过2年,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除非甲在2007年5月6日前两年内曾经向乙还款,导致时效中断。

上一篇 自己离职公司为个人缴的企业年金补充养老金是否可以追讨

下一篇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他不给我青春陪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