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爽约失踪,失去联系,他物品怎么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3:29 阅读:6058
我们通过中介买到一个二手房,2007年5月份我们过户完毕,但是二手房带有和老房东,中介方,租户,租约到9月6日,在和中介,租户三方同时约好在9月6日晚交房结清费用,但是到9月6日晚,意外地租户电话过期,不能联系到,我们只有等到当晚12:00,但是租户仍未回来,作为这是包租约,我们给了一天时间中介,并通知他们在7号晚上8点仍没有交房,开始收取市场价租金30元/天,并且其他管理费,水电费由中介承担,,此时我们断电该房,在此时我看到租户和中介合同第七条,租户没有交房租7天,出租方(中介)有权没收房内物品和押金,并有权终止该合同。。等条款,但是我看到他们合同没有在当地房屋租赁所盖章...我有以下问题,请帮忙 现在租户一直失踪,不能联系到,该怎么办。 1.到了9月14日,房租逾期7天,是否中介有权按照他们合同去没收房内租户物品和押金.他们没有房屋租赁所 2.如果合同有效,我们是否能直接没收租户物品与押金 3,我们是否只能选择起诉呢?我们起诉对象是否是老房东?现在我们手上中介还没给我门包租合同原件(老房东和中介的)哪些资料现在需要拿到?怎样流程? 4,是否有其他较好办法让他们尽快交房?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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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的路灯

典雅的豌豆

2026-03-30 03:03:29

如果租户已经知道9月6日交房而故意不交或你方联系不到,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将其物品公证。 至于合同约定的没收房内物品和押金问题,对方违约,押金应当可以没收,但房内物品,建议还是暂时不要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雪白的小熊猫
    回复
    2026-03-30 03:03:29

    如果租户已经知道9月6日交房而故意不交或你方联系不到,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将其物品公证。至于合同约定的没收房内物品和押金问题,对方违约,押金应当可以没收,但房内物品,建议还是暂时不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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