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该不该负责任
我嫂子是2007年6月11号在我们镇医院做产前检查,B超检查报告为:胎位不正,其它无异常。当时我嫂子怀孕33周左右。但是2007年7月9号晚出现大出血,120送至县医院抢救,诊断为中央型前置胎盘。小孩没保住,子宫已做了全切手术。事后我们曾调查,那个给我嫂子做B超的医师和看病的妇产科医师均无医师执照。(我们询问过市级医院的专家,她们说怀孕28周时,如果是中央型前置胎盘的话,B超就能照出来)
我想请教的就是我们镇医院该不该负责任,如果打官司,我们胜诉率有多大?
最佳回答
1、6月11日B超示胎位不正,医生有无建议复查。
2、B超技师不需要医师执业证,只要有B超上岗证就可以了;妇产科助产士也不需要有医师执业证,但出具医嘱处置病人的医生则需要有医师执业证。
3、关于本案,具体要结合病历分析,但我感觉胜诉的机率不大。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