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损失该找谁?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7:18 阅读:8331
我于2005年12月租房做餐饮,当时转让费是5.5万元,经过和房东协商后,现以7.8万元转让费转让,房东也和新租房者签了合同,新租房者也把半年房租和1万元押金交给房东(7.8万元转让费未付给我,留第二天我交房时再付),当天我就把我的物品处理的差不多了,晚上房东又不同意我转让,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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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的哈密瓜

无私的蜜粉

2026-03-30 01:17:18

转让费用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过时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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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7:18

    转让费用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

  • 积极的抽屉
    回复
    2026-03-30 01:17:18

    你有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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