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出了5000元治疗费用,请问如果接受调解我应该出那些费用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3:38 阅读:8716
2007年7月13日,由于语言纠纷我一时冲动打伤了一位开中巴车的师傅。当时我个子小打不过就拿刀出来本想威胁对方一下,没想到他用手来抢刀,在争抢过程中刀割伤了他左手虎口。我已经出了5000元治疗费用,他在8月4日出院了。现在派出所调解,对方问我要8000元,不然就起诉到法院。 请问如果接受调解我应该出那些费用?如果起诉我会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法院大概会叫我赔偿多少呢?派出所说他的伤口如果鉴定有可能鉴定为轻伤。派出所的意思是他住院接近一个月,恢复一个月,再加壹两千元护理费。工资开2000元一个月。需要出5000元左右。可对方说现在是私了要求我开8000元不然就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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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耳机

积极的煎饼

2026-03-29 23:33:38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刑事案件除外)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舒服的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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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3:38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刑事案件除外)

  • 悲凉的巨人
    回复
    2026-03-29 23:33:38

    天津刘律师的答复基本说明问题,我另作补充如下:如果只是割伤虎口,好像达不到轻伤的程度。这样的话,你所负的只是民事责任,医疗费你必须承担,误工费应根据他的纳税工资单,护理费应根据当地的护工工资,交通费依据相关票据,有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好像达不到轻伤不该付,精神抚慰金,一般伤情很轻的话,也不付的。

  • 阔达的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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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3:38

    谢谢

  • 神勇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3-29 23:33:38

    谢谢刘律师和孤独舞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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