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补偿的相关标准-争议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23 阅读:2247
案例: 死者为农村户口,生前在其所在镇(长宁县花滩镇)从事商事经营(经营截止该事故的发生历时5个月)由于当事人生前住在城镇,其家庭收入来源和消费都在城镇。那死者补偿是否可以按城镇人口标准进行计算?有何依据? 地域:四川省宜宾市 希望大家发表专业的个人看发。

最佳回答

犹豫的月亮

阔达的宝贝

2026-03-29 23:23:23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