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紧急!紧急寻求帮助!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8:34 阅读:5587
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 前不久在一个服务性公共场所附近引发了一场打架斗殴事件[据说受害者生命垂危……]行凶的甲方是在早上从这个公共场所出来后,在离公共场所不远的地方与正打算去上班的乙方引发了斗殴事件…… 因为受害方境况很严重,当天上午派出所及当地的刑警队的人就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检查。这个公共场所的负责人当时并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结束后,是一个旁观者跑进去告诉这个负责人外面有人打架……当天派出所的人都来这个公共场所调查情况…… 派出所在第二天上午大概10点左右叫公共场所的负责人去问话,到当天晚上仍不让回家,负责人的手机及身上的其他东西都已经被那的人没收……请问这些人对这个负责人的做法是否合法?请问面对这种情况负责人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个公共场所的负责人是否有责任对这场悲剧负责???

最佳回答

舒适的过客

幽默的樱桃

2026-03-31 22:28:34

当务之急赶紧聘请律师介入,单凭你的描述无法判断他是否有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美满的红酒
    回复
    2026-03-31 22:28:34

    当务之急赶紧聘请律师介入,单凭你的描述无法判断他是否有责任。

  • 爱撒娇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3-31 22:28:34

    你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上一篇 水泥厂临时工

下一篇 伤者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