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毕业生遇到的合同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7:08 阅读:6521
事发时间: 2007年07月25日 事发地点: 新疆昌吉 事发经过: 我是07年7月毕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4月中旬在学校时昌吉某公司到我学校招人,谈的时候,待遇是试用期1600转正后是2000,只是口头说明,签下就业协议后于7月13日到公司报到,报到后说的待遇和在学校时说的有很大的出入,试用期变成了880元,转正后是950元。这时就业协议已经被公司接收,而且档案也由学校邮寄到了公司,现在是试用期,正式劳动合同还没有签。 如果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的话,是否有违约责任?是否要赔偿违约金?并且我的档案应该怎么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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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的钢笔

生动的大山

2026-03-31 20:37:08

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不属违约,不需赔偿。解除合同后,公司自然会给你档案的,他无权扣留。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忐忑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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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7:08

    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不属违约,不需赔偿。解除合同后,公司自然会给你档案的,他无权扣留。

  • 高挑的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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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7:08

    哦,谢谢了

  • 灵巧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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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7:08

    我有很多刚毕业的同学都遇到了相类似的问题,我可以转告他们了,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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