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叔叔他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给女方,离婚的那年孩子11岁,请问我叔叔应不应该给她们

司法 时间:2026-08-23 15:09:27 阅读:8518
请问我叔叔他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给女方,要男方养到16岁。离婚的那年孩子11岁,养了三年,孩子的母亲自己偷偷的到村里把孩子的户口牵走了,过后两年就没养了。现在她们母女两个到我叔叔家来要还有两年的生活费,请问我叔叔应不应该给她们?谢谢!

最佳回答

义气的自行车

震动的大炮

2026-08-23 15:09:27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法定的抚养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怕孤独的季节
    回复
    2026-08-23 15:09:27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法定的抚养责任。

  • 老迟到的香菇
    回复
    2026-08-23 15:09:27

    应该给付,但不是给付所有费用。夫妻都有抚养义务

  • 文艺的裙子
    回复
    2026-08-23 15:09:27

    如果你有相应的证据,子女应当由你来进行抚养。

  • 疯狂的荔枝
    回复
    2026-08-23 15:09:27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应当给。

  • 端庄的柚子
    回复
    2026-08-23 15:09:27

    应该给付

  • 笨笨的煎饼
    回复
    2026-08-23 15:09:27

    我的丈夫常喝酒,又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不回。我女儿一出生就是由我妈抚养。他从不过问我和女儿的生活,在这种没有爱的婚姻里,如果我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我有腾算吗

  • 无限的蜗牛
    回复
    2026-08-23 15:09:27

    应当给

上一篇 咨询我应该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

下一篇 我家是否该赔偿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