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求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9:22 阅读:5116
我1974年参加工作,78年考入大学,82年毕业后在国企工作。后担任企业科研所所长,90年底请了半年假去了深圳,并给领导承诺半年后调离本企业。在深圳工作了一年多于92年初回来,企业要求兑现当初的承诺,我于当年2月份在没有找到接受单位的情况下,办理了工作移交,自带档案离开了,由于一直没有找到接受单位,档案后来交到人才交流中心,由于当时国企没有实行全员合同制,也没有社会统筹,所以社保一直没有建档。现在我想办理社保,应该怎么办?1、我可以要求原单位帮助补办吗?2、原单位是否应该补交?补交多少?

最佳回答

沉默的未来

年轻的大叔

2026-03-30 03:09:22

现在你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在当地 交纳社会保险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饱满的泥猴桃
    回复
    2026-03-30 03:09:22

    现在你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在当地 交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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