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顶算公用面积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5:52 阅读:7131
我在一小区买了一个六楼赠七楼阁楼的房子.开发商要求业主安装他们物业联系统一的热水器,我不同意,因为价格高不说,而且不是名牌产品.我想安装别的品牌,但是物业不同意,说你不安,不行,房顶的面积有限,只够3家安装,可是一幢楼有10户住户,剩下的怎么办?我找物业公司说我买的是六楼的房子,最起码屋顶有优先使用权,我不安装你的品牌,安别的你把位置给我留下来.可物业说房顶是公用面积,你不装就没地方.没有人给你留.我很无奈?我找物业很多次了,可没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想问屋顶是不是公共面积?我花30万买有的屋顶有没有优先使用权?屋顶是属于我个人的面积?还是公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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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世界

糟糕的枫叶

2026-03-29 23:35:52

当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第一种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第二种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淡定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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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5:52

    当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第一种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第二种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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