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生有一子,男方能要走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0:34 阅读:853
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离婚,其有一女判给女方.离婚后又间接性的住在一起,又生了一子,现在决定不复婚,彻底分开,可是男方要求要回后来生的这个孩子,我不想给,该怎么办呢? 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男方有可能要走这个孩子? 比如,女方没有经济来源,是不是男方就可以要走孩子呢? 急切得盼望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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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22:20:34

双方对这个孩子的抚养有争执不能解决的,可以起诉解决。不过女方已经有一个孩子,所以这个孩子判决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犹豫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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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34

    双方对这个孩子的抚养有争执不能解决的,可以起诉解决。不过女方已经有一个孩子,所以这个孩子判决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 英勇的钢铁侠
    回复
    2026-03-31 22:20:34

    是非婚生子女,如在抚养期,女方 还是可以要求 的

  • 漂亮的小甜瓜
    回复
    2026-03-31 22:20:34

    是非婚生子女,如在抚养期,女方 还是可以要求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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