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的网络交易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7:06 阅读:7600
扼要描述:我研制了道具一套,与香港买家任进行网络交易,先货后款,买家收到货后不肯付款,不履行买卖合约,我被骗货。 详细过程:2005年底,认识我3个来月的刘冒用我的名字卖货骗取了任货款rmb4000。 2006年任找到了我,说因为那人我认识的要我负责并马上发货给他。我当然没答应,但是同情他,主动帮他寻找刘近1年,未果。 2007年3月,我因为工作关系要移居广州,这时候任告诉我他真的非常想要那套道具,看在他被人骗了的份上让我折价卖给他。我开价3000他答应了,但是附加条件是他现在没钱,需要在收到货后1个月付我1000,分3个月付清。我也同意了,于2007年3月29号于汕头快递发货,4月14号任签收。之后我打电话去他家,家人告诉我任去国外了,要5月份才回来。5月25号,我终于电话找到了任,但是他完全否认了这笔交易,并表示他在2005年已经付款,我发货是应该的,我要钱自己去找刘讨要! 问题: 1.就因为认识的人冒了我名字卖东西我就要为此负责任? 2.因为是异地网络交易。通过电话跟MSN进行的。我的证据只有MSN聊天记录跟发货单,是否证据不足不受理? 我的朋友、网友能作为证人吗|||(他们听着我跟任跟刘在QQ群里面吵架1年了...) 3.我到底要告谁,任还是刘?任的话我需要跑到香港去告? 请赐教。。非常感谢....

最佳回答

健壮的中心

健康的小丸子

2026-03-31 20:27:06

别人冒用你的名字,行为后果不能由你来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无辜的山水
    回复
    2026-03-31 20:27:06

    别人冒用你的名字,行为后果不能由你来承担。

上一篇 这算解雇吗

下一篇 如何证明房产是属于爸妈的或者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