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加盟品牌,是否利用我们的血汗钱替自己开路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39:50 阅读:6571
你好,我于2004年8月加盟一个服装品牌,当时合同签订的经营权是1年,并注明公司不得已自营为由收回代理经营权。后在2006年2月公司提出要扩大店面,重新装修,更换新的形象,一开始我未同意此方案,因我们的合同有效期尚未到期。后双方协商同意保证我这个区域的经营权有2年半时间,但合同仍是一年一签的,签订的合同上注明了所有的形象2年半不变,当时一共花费了装修费12万元。但最近公司又和我提出要收回这个区域的代理权,名义上是说公司品牌发展需要,而且如果我不同意收回的话,公司会直接在这个区域在开一家连锁店。 请问遇到这样的公司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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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丽的哈密瓜

陶醉的豌豆

2026-03-31 21:39:50

可以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原协议,否则就起诉他。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机智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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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39:50

    可以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原协议,否则就起诉他。

  • 执着的冥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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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39:50

    1、在合同没有到期之间,他提出的要求是无理的,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2、如果合同到期了,他不再给人签了,那就没有办法了。3、至于他同意给你两年半的区域经营权,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据的话,你就很难证明了。就无法保障你的权力。刘敏青律师: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咨询热线:13122514248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19楼D座欢迎浏览我的网站:[url]http://lmq2007lawyer。findlaw。cn[/url]电子邮箱:a2001lmq@sina。com

  • 糟糕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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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1:39:50

    多谢两位的答复。我与公司的合同上没有注明两年半的经营权,但写明了两年半的形象装修不变。如果没有这项条款,我们也不会贸然投下大额的装修费,我想问一下这是否构成公司的不诚信经营,欺骗加盟商。因为当时我提出要求签订两年半的合同,公司的答复是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到时可以续约。我觉得签定的几个合同都有前后因果关系,是否可以认为公司无权收回该区域的经营权。[[i] 本帖最后由 ld7447 于 2007-5-28 04:23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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