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售遇到问题恳请帮助

司法 时间:2026-04-01 06:43:30 阅读:4785
我早在2000年已离婚,其子女抚养权归我所有。因 我母亲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我们子女全部放弃此房的继承权后将此房转入我孩子的名下(相关证件已齐备),现想改变生活环境,将孩子名下的房产欲已出售。到当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房产部门提出要求必须有其母亲签字同意出售方可办理。 请问我怎样处理此事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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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的纸鹤

明理的水蜜桃

2026-04-01 06:43:30

房屋管理局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甜美的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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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6:43:30

    房屋管理局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 欣喜的早晨
    回复
    2026-04-01 06:43:30

    该子女是不是未成年,他的监护人是不是他的母亲。如果是,房产部门提出来的是有法律依据的。对于处置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要其监护人同意的。刘敏青律师: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咨询热线:13122514248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19楼D座欢迎浏览我的网站:[url]http://lmq2007lawyer。findlaw。cn[/url]电子邮箱:a2001lmq@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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