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为什么我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0:39 阅读:5861
我于2006年于一韩国人结婚,当时办的是返签证,也就是在韩国登记结的婚,而婚后发现感情不合,于是我于2006年底回国,并想提出离婚,但是我们这的法院居然以我没在中国登记为理由,拒绝立案!并要求我去韩国离婚. 现在已经半年了,我真的不明白,这到底是在中国还是在韩国,为什么我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难道这里是少数发族地区连国家的法律都可以无视吗? 看样子我只能接受一辈子离不婚的事实吗? [[i] 本帖最后由 nicemisslove 于 2007-5-21 04:32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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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的酒窝

靓丽的西装

2026-03-30 03:00:39

建议你带上资料与当地律师联系。 刘敏青律师: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 咨询热线:13122514248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西楼19楼D座 欢迎浏览我的网站: [url]http://lmq2007lawyer。findlaw。cn[/url] 电子邮箱:a2001lmq@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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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幽默的板凳
    回复
    2026-03-30 0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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