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金的时效期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06:44 阅读:7528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过年前经朋友介绍我看上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付了5万元订金,对方要求我在今年的三月三十日前交清所有的房款。因我资金不足没能交清房款,所以交易没有成功。但我购房的订金对方至今没有退还给我,他说现在暂时没有钱缓一段时间再还给我。我也有些担心如果对方一直拖下去对我很不利,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如果对方老不退还订金,我向法院起诉追回订金的时效期是多长,从什么时候算起。 谢谢!

最佳回答

称心的可乐

精明的荷花

2026-08-23 13:06:44

如果双方没有相应的合同约定,应当从你交付订金时起计算。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聪慧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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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06:44

    如果双方没有相应的合同约定,应当从你交付订金时起计算。

  • 英勇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8-23 13:06:44

    1、时效为二年2、从缴纳定金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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