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恢复单身的女子

司法 时间:2026-08-23 12:00:56 阅读:6551
请问在大陆结婚处所结婚,但到台湾离婚,台湾法院将离婚证明寄到大陆时大陆官方不承认,原因是应寄到常住所才可以是这样吗,,那若叫台湾法院重寄离婚证明到常住所呢?这样大陆官方会不会承认呢?还是要在常住所重新起诉离婚呢,,那手续又要如何办呢,,因台湾公民不可能会帮你原则下要如何做呢,,,急须恢复单身女子,,,,,,先谢谢各位

最佳回答

笑点低的大碗

阔达的冬天

2026-08-23 12:00:56

谢谢您。。那要如何起诉离婚呢,,,到哪办理须要那些文件呢,,因台湾公民不可能帮忙该如何做呢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大方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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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00:56

    谢谢您。。那要如何起诉离婚呢,,,到哪办理须要那些文件呢,,因台湾公民不可能帮忙该如何做呢

  • 炙热的香水
    回复
    2026-08-23 12:00:56

    请问实际寄到了哪里?你说的"大陆官方不承认"中的"大陆官方"是哪个官方?

  • 难过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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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00:56

    如在台已经诉讼,并有法律文书要看具体情况决定其效力。

  • 合适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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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00:56

    要在常住所重新起诉离婚 不需要恢复单身女子身份

  • 背后的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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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00:56

    可以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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