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恢复单身的女子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47:17 阅读:332
请问在大陆结婚处所结婚,但到台湾离婚,台湾法院将离婚证明寄到大陆时大陆官方不承认,原因是应寄到常住所才可以是这样吗,,那若叫台湾法院重寄离婚证明到常住所呢?这样大陆官方会不会承认呢?还是要在常住所重新起诉离婚呢,,那手续又要如何办呢,,因台湾公民不可能会帮你原则下要如何做呢,,,急须恢复单身女子,,,,,,先谢谢各位

最佳回答

发嗲的航空

忧心的服饰

2026-03-31 20:47:17

谢谢您。。那要如何起诉离婚呢,,,到哪办理须要那些文件呢,,因台湾公民不可能帮忙该如何做呢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有魅力的高山
    回复
    2026-03-31 20:47:17

    谢谢您。。那要如何起诉离婚呢,,,到哪办理须要那些文件呢,,因台湾公民不可能帮忙该如何做呢

  • 勤劳的小虾米
    回复
    2026-03-31 20:47:17

    请问实际寄到了哪里?你说的"大陆官方不承认"中的"大陆官方"是哪个官方?

  • 体贴的鞋垫
    回复
    2026-03-31 20:47:17

    如在台已经诉讼,并有法律文书要看具体情况决定其效力。

  • 清秀的大神
    回复
    2026-03-31 20:47:17

    要在常住所重新起诉离婚 不需要恢复单身女子身份

  • 苹果枕头
    回复
    2026-03-31 20:47:17

    可以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

上一篇 我父亲是一项合同的担保人,李某要求我父亲偿还他的损失,我们没有写明担保期限,是否应承但责任

下一篇 工商局有这样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