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工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16:12 阅读:1901
您好!我在开发区一家汽车配套公司上班,在今年3月26日从公司离职,但是因为工作交接问题,公司主管一直没有给我签字同意我离职,,在期间我和一位同事做了工作的交接,但是公司主管不满意,一直交接了2个星期,所以辞职报告也没有就自动离公司了,这个公司一直拖欠工资,一般为2个月,我离开公司的时候2月份工资还没有发,到现在4月29日截止,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2月,3月份我都正常上班工作,我打电话问公司财务,他们的理由是工作没有交接好,把我的两个月工资全部克掉.3月27日我又到公司做工作移交,并有书面证明,公司还是不发工资. [color=red]问题:1,我离开公司没有离职,公司有权不发离职前的工资吗?(我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2,即使克工资,是按照什么工资比列?3,我现在在芜湖,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利? [/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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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的向日葵

淡淡的发卡

2026-03-30 10:1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霸气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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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1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健壮的日记本
    回复
    2026-03-30 10:16:12

    1、正常的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而你所在单位连续两个月不发工资的行为属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你可以随时离开公司,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2、单位应该发放你全额工资。3、单位如果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 爱听歌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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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16:12

    嗯,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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