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辞职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39:42 阅读:9552
我与用人单位(国企)签了3年的合同,其中一年试用期,现在转正了。当初在该单位工作的岗位是出纳,且工作地址离我家很近。而现在,公司的经营性质从家居装饰业变成了开宾馆,我也不再是出纳,而是身兼数职的打杂的。并且,单位从市中心搬到了南三环,离我家非常的远。还常常加班,不给加班费。我想辞职,但合同约定若是我提出解约要支付违约金3万。请问,我能合法的辞职吗?用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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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糖豆

清秀的便当

2026-03-31 21:39:42

你可以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朴素的小甜瓜
    回复
    2026-03-31 21:39:42

    你可以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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