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可以撤消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2:03 阅读:8104
2007年3月15日,甲方将出租车交乙方经营,我丈夫作为丙方以房产做抵押担保,而当时我并不知情,4月13日,丈夫告诉我此事,我坚决不同意担保事项,并向甲方发出了我不知情、不同意担保并要求撤消合同的信函,问我的主张有效吗?合同可以撤消吗? 补充说明: 1、房产是我们结婚后共同所买,但房产证所有人是我丈夫的名字; 2、担保合同内容:抵押人我丈夫,抵押权人甲方,担保范围为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主要为租车费用和事故赔偿); 3、抵押时带去的是房产证复印件,也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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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干的小猫咪

欢喜的柠檬

2026-03-31 22:12:03

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单身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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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2:03

    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单纯的往事
    回复
    2026-03-31 22:12:03

    从合同角度来说,你丈夫无权单方处置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从抵押登记角度看,因抵押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抵押也是不生效的。特别是你已经向对方发了不同意抵押的文书。你的主张还是有效的。

  • 想人陪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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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2:03

    抵押无效,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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