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给我经济补偿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18 阅读:3035
我是1992年进厂的,当时是中外合资企业,到2002年,中方的股份买给了外方,但我还继续在上班,订了合同,到2006年10月,我的合同期满了,我不在续订.请问:单位要给我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有,怎么算?从哪一年算起? 根据什么? 2002年后我的身份置换了吗?是否有安置费? 当地的劳动仲裁却判我们单位不要给我们经济补偿金.对吗??

最佳回答

默默的大雁

俊秀的钢笔

2026-03-29 23:23:18

劳动合同的期限自然期满,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刻苦的发卡
    回复
    2026-03-29 23:23:18

    劳动合同的期限自然期满,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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