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中外合资企业,单位要给我经济补偿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5:26 阅读:5882
:( 我是1992年进厂的,当时是中外合资企业,到2002年,中方的股份买给了外方,但我还继续在上班,订了合同,到2006年10月,我的合同期满了,我不在续订.请问:单位要给我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有,怎么算?从哪一年算起?2002年后我的身份置换了吗?是否有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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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弱的灰狼

无语的水蜜桃

2026-03-29 23:15:26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原则上是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中方股份卖给外方,企业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也谈不上身份置换及安置费问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笨笨的黄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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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5:26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原则上是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中方股份卖给外方,企业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也谈不上身份置换及安置费问题。

  • 谨慎的指甲油
    回复
    2026-03-29 23:15:26

    同意2楼的观点。

  • 精明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3-29 23:15:26

    同意2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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