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讨还我的劳动报酬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7:20 阅读:69
我是在地质调查中心的正局级事业单位门卫工作。由于单位领导强迫我们六日节假日加班,六日加班每天只补20块钱节日加班给40块钱,他们不按劳动法规定给我们日工资的两倍或节假日的三倍,他们认为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劳动法,那么谁来为我们讨回公道呢?我们没黑没白的连续工作已有两年多了,而他们从非典时期至今每天上班时间是七个小时,况且事业单位的考勤坐班又不象企业,相比之下我们岂不成了奴隶了!就此问题我咨询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的回答是不在受理范围之内,我又找过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的答复是:“人事部门不设仲裁部”,那么我们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呢?法院如果不受理差我们的加班费怎么办?我们的现状怎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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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率的洋葱

霸气的抽屉

2026-03-29 23:17:20

如果不受理,应该给予书面答复。 后根据拒绝受理的答复,提起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友好的吐司
    回复
    2026-03-29 23:17:20

    如果不受理,应该给予书面答复。后根据拒绝受理的答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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