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的话可能要睡街了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5:26 阅读:1344
我爸之前把一间房卖给甲方,甲方给了约70%的钱,剩下等有产权再给,但原来那间屋是不能办理产权的,时间已经过了3年,我爸已去世,现在甲方要告上法庭,要求合同取消,退回70%的钱,房子给回我们,但那间房现在已经只有当时价格的50%(已估价),对于失去经济支柱的我们来说,实在很困难,现在我最想知道的是,如果假设他真的胜诉,我们只能拍卖那间屋来退钱,不足的会不会连我们现在住的屋子(回迁房,还没有产权,但,是我爸与开发商签的合同)也拿去拍卖,这样的话我们真的要睡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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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月饼

安详的草莓

2026-03-29 23:15:26

你父亲签的合同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条件不成熟合同不履行,你们没有过错; 只是你现在也不能要对方30%的余款,除非产权证办出来。 以上供参考。上海律师刘敏青13122514848答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诚心的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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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5:26

    你父亲签的合同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条件不成熟合同不履行,你们没有过错;只是你现在也不能要对方30%的余款,除非产权证办出来。以上供参考。上海律师刘敏青13122514848答

  • 深情的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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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5:26

    既然当时已经约定剩余30%等办理产权再说,说明对方对于没有产权是明知的。你们的合同是成立的。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没有依据。而且,如你所说,是否由于目前该房降价而对方主张解除,更是不可以的。还有,对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另外,即使法院支持对方的主张,解除了合同,那么甲方使用房屋三年的费用也是应当支付的。另外,你们目前的回迁房,作为你们的唯一住房,法院原则上不应当执行。

  • 动听的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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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5:26

    谢谢,这样放心了,起码不用睡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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