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合同的时候,房主为了个人利益,把签好的合同撕毁了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6:53 阅读:4713
2007年3/25 我和我夫人在苏州石路看中一套店面房,准备租下,当时跟房主的父亲说好还剩4个月房租2万加转让费2.2万,共计4.2万整,(那是在房主同意授权他父亲跟我们谈),第二天我带了钱去和房主交易,他父亲说她不在,搁天我又去了,房主又不在同时她父亲说她女儿嫌转让费低了点,让我们再过一天去跟房主当面谈,那我想这事大概房主不愿意租给我们也就算了.过了1天,她父亲早上就打电话给我,问我房子还要不要了,我当时就回绝了,可他说房主现在就在店里,如果觉得价钱贵的话还可以再商量,(那时我已经看中了另一家店面),我说我再考虑考虑,没过多久房主打电话给我说现在她因个人原因急着转掉,只要收点装修费就可以了,我说我跟我夫人商量一下,那时我夫人在上班,我在家,没过多久房主又打电话说,现在转让费也不要了,只要剩下的那些房租就行了,我当时回复她说,最迟在下午16:00给他回复,我就把这些情况跟我夫人说了下,我夫人觉得蛮合算的,大概在14:00大她那里跟房主签约,可刚把合同写完,准备签名的时候,有个人跑来问了一下,愿意出一定的转让价格,那时房主立刻把合同撕掉,并把房子转让给另一个人,对我们说了声抱歉就再不理我们了. 在房主撕和约的时候,我夫人和我妈妈立刻跟她起了争执,并打了110,可110过了45分钟以后才来,那份和约已经被房主撕毁并扔掉了 现在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通过什么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并要求房主赔偿适当的损失(去的时候我们都是单位请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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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撒娇的流沙

笑点低的天空

2026-03-29 23:16:53

合同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订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激昂的音响
    回复
    2026-03-29 23:16:53

    合同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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