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的遗嘱问题

司法 时间:2026-10-24 16:13:43 阅读:7305
父亲和继母在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已领取结婚证),父亲没有房产,和继母单独租房居住。父亲有离休公资,每月1600元,去了生活费后稍有积蓄。父亲和继母都已八十多岁,因此,父亲和我们子女表示过多次,如果自己走在继母之前就把他两的积蓄和遗属补助留给继母,而他应得的十个月工资和安葬费都用于他自己葬礼的花费上,如有结余就给他为一的孙子。请问:父亲应怎样做才能满足他老人家的心愿?可以立遗嘱吗?应怎样立才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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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热狗

成就的板凳

2026-10-24 16:13:43

按照本人的意愿亲笔书写遗嘱就可,有条件的话,公证一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复杂的睫毛膏
    回复
    2026-10-24 16:13:43

    按照本人的意愿亲笔书写遗嘱就可,有条件的话,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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