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伤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29:21 阅读:8037
您好,我想咨询这么一件事。我们厂里有一名工人,去年十月份的时候进厂,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或 是劳务合同。他在我们厂里工作了一个月后,在一次外出为工厂送货的途中发生了车祸,砸伤了脚踝,于 是,我们给他结了一个月的工资,并出于人道主义又补给他一个半月的工资(一共是两个半月的工资,实 际他只工作了不到一个月,共计给了他3500元),随后他的所有医疗费两千多元都是我们出的,另又补贴 他营养费三百元。现在事情过去了五个多月了,这名工人又要求我们拿钱给他去检查,如果脚还没好的话 ,还要我们出钱给他治,请问,我们要出这笔钱吗?如果我们不出他要上告的话,我们是否会败诉?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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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的航空

感动的月饼

2026-03-30 05:29:2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该员工属于因工受伤,应当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先工伤认定,再伤残等级鉴定,具体 赔偿标准与伤残级别有关。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老迟到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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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29:2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该员工属于因工受伤,应当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先工伤认定,再伤残等级鉴定,具体 赔偿标准与伤残级别有关。

  • 无语的帅哥
    回复
    2026-03-30 05:29:21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伤残等级鉴定,最后再结合当地的标准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

  • 追寻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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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29:21

    最好是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次性解决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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