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46:25 阅读:4578
年前我与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由于竞价对方出价高,房子判给对方,他要付给我一半房款,孩子由我抚养,每月判对方出600元抚养费,半年一付。由于对方在外地部队工作,判决生效后,我主动联系对方,可他故意不接电话。现在房子的一切手续都是我的名字,好多朋友都说我不用先要房款,房子可以先出租;至于抚养费可以申请执行。 请您帮忙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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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熏的花瓣

忧伤的咖啡

2026-03-30 00:46:25

应该按判决规定内容时限来申请执行。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专注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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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6:25

    应该按判决规定内容时限来申请执行。

  • 大方的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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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6:25

    你可以先将房子出租,租金用来折抵应付你的房款及孩子的抚养费。

  • 鲤鱼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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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6:25

    你可以暂时自用或出租房屋,但要考虑到执行问题,有相应准备。

  • 追寻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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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6:25

    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着急的大雁
    回复
    2026-03-30 00:46:25

    该按判决规定内容时限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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