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债务时的麻烦事,谢谢解答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37:08 阅读:7810
我的母亲委托我帮她追讨一笔债务,签了书面委托书,通过强制执行,法院每月从债务人的工资卡上扣除几百元偿还,但须去法院财务处领取,我母亲日前在法院与我签了书面委托领取的协议.但我去取钱的时候财务处非要我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我只好去取,结果再次前去领钱的时候,又没有要求我出示我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只用我自己的身份证就拿到了. 请问已经签署了取钱委托书的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每次都带我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去取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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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炫的雪糕

2026-04-01 02:37:08

如果已经向法院办了委托手续,不用每次都这样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自觉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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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37:08

    如果已经向法院办了委托手续,不用每次都这样的。

  • 正直的音响
    回复
    2026-04-01 02:37:08

    只用办理一次授权就可以了。

  • 体贴的冰棍
    回复
    2026-04-01 02:37:08

    有书面授权就行

  • 细腻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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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37:08

    不用

  • 平淡的板栗
    回复
    2026-04-01 02:37:08

    同意灌水天王^o^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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