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伤赔偿相关问题咨询,劳烦解答

司法 时间:2026-05-29 04:56:11 阅读:8546
民工侯某在一包工头的手下打工,一般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上下班,但是没有书面上下班时间规定。某天在一般正常下班时间后因工事拖延加班,在堆有钢管和预制板附近作事情的时候,钢管下滑将预制板推动到侯某身上,因旁边有花坛,侯某没有退让之处,预制板砸在了侯某腿上,导致侯某多处骨头断裂,现经医治可以出院疗养,原本民工与包工头双方商量私下了结,包工头将医院已用费用结清后再一次性敷给民工4万的继续治疗费,则民工出院以后的事情包工头概不负责。现在由于包工头不愿意给钱不出面处理这件事,请问民工侯某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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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的哈密瓜,数据线

危机的小馒头

2026-05-29 04:56:11

咨询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虚幻的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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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56:11

    咨询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

  • 个性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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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56:11

    如果有双方的赔偿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 美好的白猫
    回复
    2026-05-29 04:56:11

    先做工伤认定,不成就直接以人身损害提起诉讼解决

  • 无情的滑板
    回复
    2026-05-29 04:56:11

    可以对方单位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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