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怎么办,房产局有没有过错.

司法 时间:2026-05-30 03:45:09 阅读:4302
我于2006年11月13号买的2手房屋,(拿房产证日).可到2007年2月25号说房屋要拆迁,市政府用于绿化建设. 请问我该怎么办,房产局有没有过错.:'( 请大家帮帮我.:'( :'( 家在安徽省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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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宝贝

天真的乌冬面

2026-05-30 03:45:09

个人服从全局,但是应该给予您合理的拆迁补偿!房管局是否承担责任,应该看他在拆迁过程中处于什么角色?他负什么责任?如果只是颁发产权证而与拆迁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他就不用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愤怒的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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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45:09

    个人服从全局,但是应该给予您合理的拆迁补偿!房管局是否承担责任,应该看他在拆迁过程中处于什么角色?他负什么责任?如果只是颁发产权证而与拆迁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他就不用承担责任~

  • 清爽的发箍
    回复
    2026-05-30 03:45:09

    如果拆迁是经过合法的程序,并经相应的赔偿,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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