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纠纷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7:21 阅读:5599
律师你好: 我家的情况是这样,我奶奶在我家一直呆到去世,而在我家期间花费的一切费用都是我家出的(包括生病所花费的费用,我奶奶去世后办理丧事所花费的费用),我奶奶在2004年11月份立了一份遗嘱公证,遗嘱的内容是在我奶奶百年之后,她所拥有的平房归我父亲(42平方米),而那所平房在我奶奶还没有去世之前(2005年1月)动迁了,政府给的回迁房是75平方米,(动迁费用都是我家出的,我奶奶没有存款)。我奶奶在2005年7月份去世了,一直到2007年2月份回迁房才完成。我父母去办理遗嘱继承的时候,公证处人员告诉我父母办理不了遗嘱继承,因为存在着33平方米的争议(75平方米-42平方米)。而我的姑姑叔叔们都想要我奶奶房子(注:我奶奶没有给我的姑姑叔叔立遗嘱公证)。 我的问题是:一、如果我家起诉我的姑姑叔叔们,让他们把那33平方米的房子归我家所有。请问:这官司我家能赢吗? 二、我家要起诉我的姑姑叔叔们,要以什么名义起诉。打这个官司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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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冬天

2026-04-01 00:07:21

你好,你们和姑姑之间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继承人都应该为当事人。鉴于案件的复杂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你们提起诉讼,具体方案请来所面谈,有奶奶的遗嘱在,如果注意些诉讼技巧,你们应该胜诉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健忘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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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7:21

    你好,你们和姑姑之间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继承人都应该为当事人。鉴于案件的复杂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你们提起诉讼,具体方案请来所面谈,有奶奶的遗嘱在,如果注意些诉讼技巧,你们应该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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