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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时间:2026-10-24 11:56:40 阅读:3503
在2007年2月份的时候,一天晚上9点多钟下班,在回家的路上由于汽车灯照住眼睛,看不清前方的情况,撞到一名骑自行车的身上(40几岁),后来送往医院,做过CT后,胸部有一处骨折,医生的书面证明也证明此处不碍事,卧床休息二、三个月就会完全康复,无须住院。受害人要求住院,住了半个月,治疗费2000元钱也预先付给,受害者要求过年后再处理,过年后再一次要求2W元的处理费,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注明:开的摩托车“三照”全无,唉:'( )

最佳回答

单纯的枫叶

贪玩的万宝路

2026-10-24 11:56:40

按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如对方要求赔偿较高,可诉讼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昏睡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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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按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如对方要求赔偿较高,可诉讼解决。

  • 故意的小蝴蝶
    回复
    2026-10-24 11:56:40

    如果对方构成伤残,在山东这边,如果是城市户口,两万也无法了结。建议你先找熟悉的鉴定人员给点意见你再做决断。

  • 彪壮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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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因为对方的开价太高了

  • 阳光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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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处理。

  • 无情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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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按事故认定和七十六条处理。

  • 哭泣的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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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赔偿合理部分。

  • 刻苦的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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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最好通过诉讼解决。

  • 顺利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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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56:40

    赔偿问题让对方起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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