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离婚时我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53 阅读:2705
我们结婚后我就辞去了工作,帮助他做批发生意,婚后一年我怀孕,在他的要求下,我和他补办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他的现有生意有30万都属于他,后来,我们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50万,实际投资约30万,注册时法人代表是我的名字,股份分配为各人50%,开张后,他以没面子为由要求更改法人代表的名称,我同意,他却在将法人代表换成他的名字的情况下,将我的股份全部偷偷转到了他父亲的名下(由别人代办我未签字),我则一无所有.他不同意离婚,也坚决不让我出去%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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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眼神

落寞的小土豆

2026-03-29 23:23:53

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此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你可以通过诉讼进行撤销。 何锋律师 成长于法律世家,从小就受到父辈法律文化的熏陶,就读于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经济法专业)。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执行庭执行员,成功审理和执行多起具有影响的案件,为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004年辞去公职后,毅然投入律师事业,进行二次创业,主要从事公司、房地产、建筑工程、婚姻与遗产继承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法律文书起草、法律可行性分析、斡旋谈判、企业资信调查等。关注客户的需求,注重以“诚信好礼、仗义执言”为终身执业信条。让客户亲身感受到客观准确的法律判断、勤勉克己的工作态度及精通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无私无畏的敬业精神。现担任若干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顾问。 期待与您的真诚合作从这里开始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精明的冬日
    回复
    2026-03-29 23:23:53

    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此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你可以通过诉讼进行撤销。何锋律师 成长于法律世家,从小就受到父辈法律文化的熏陶,就读于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经济法专业)。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执行庭执行员,成功审理和执行多起具有影响的案件,为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04年辞去公职后,毅然投入律师事业,进行二次创业,主要从事公司、房地产、建筑工程、婚姻与遗产继承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法律文书起草、法律可行性分析、斡旋谈判、企业资信调查等。关注客户的需求,注重以“诚信好礼、仗义执言”为终身执业信条。让客户亲身感受到客观准确的法律判断、勤勉克己的工作态度及精通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无私无畏的敬业精神。现担任若干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顾问。期待与您的真诚合作从这里开始

  • 魁梧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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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53

    如无委托手续,则股权转让无效,可主张撤销。你的财产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 合适的西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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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53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们的股东变更是无效的,你可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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