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款如何起诉

司法 时间:2026-05-30 03:43:57 阅读:7215
请教律师,我于1997年借给朋友3000元(银行汇),后在2003年借给5000(银行汇)元,因我2005年买房子急需钱,催要时一直推脱,在2006年1月份找到补写了一份欠条(内写借款日期是2006年1月),至今分文未还.我准备起诉,但怕法院执行不到,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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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梧的诺言

勤奋的哈密瓜,数据线

2026-05-30 03:43:57

应当向法院起诉对方还款并申请法院进行相应的财产保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寒冷的苗条
    回复
    2026-05-30 03:43:57

    应当向法院起诉对方还款并申请法院进行相应的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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