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款如何起诉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41:10 阅读:8630
请教律师,我于1997年借给朋友3000元(银行汇),后在2003年借给5000(银行汇)元,因我2005年买房子急需钱,催要时一直推脱,在2006年1月份找到补写了一份欠条(内写借款日期是2006年1月),至今分文未还.我准备起诉,但怕法院执行不到,该咋办

最佳回答

怕黑的奇迹

清秀的小蚂蚁

2026-03-30 00:41:10

应当向法院起诉对方还款并申请法院进行相应的财产保全。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热心的老鼠
    回复
    2026-03-30 00:41:10

    应当向法院起诉对方还款并申请法院进行相应的财产保全。

上一篇 请教有关遗产分配问题!

下一篇 上班时小指大拇指被锯割伤小指骨折,大拇指见骨右手,我能否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