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离婚,房改房的产权所有归属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8:34 阅读:4706
我舅舅舅妈于1987年结婚,婚后直到2002与我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在1987-2002年这段时间内,他们所居住的房子是根据《萍乡钢铁 厂房产管理条例》(1990)14号文件精神,以我外公的工龄计算积分和当时的家庭人口而分得的大户福利房,属于租住公有住房。后来199 1年房改办理产权证时,是由我外公外婆出资8000圆办理的。在办理全产权证时由我舅舅出资补齐差额,并且将产权证的名字改成我舅舅的 名字。我外公外婆事后才知道,知道后他们以为儿子和父亲的名字都一样(我舅舅是唯一的儿子)。 请问这个房子是不是我外公外婆和我舅舅舅妈的共同财产??(老人们只有这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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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蓝的香烟

重要的电灯胆

2026-04-01 02:08:34

这个房子应该是你外公外婆和你舅舅舅妈的共同财产,但是他们自己不主张, 你也没办法。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忐忑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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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8:34

    这个房子应该是你外公外婆和你舅舅舅妈的共同财产,但是他们自己不主张, 你也没办法。

  • 寂寞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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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8:34

    首先是家庭财产,然后再区分共同财产。

  • 刻苦的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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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8:34

    此事要看具体证据。

  • 迷人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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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8:34

    家庭财产是指他们4人的大家庭,还是2个老人或是2个年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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