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找单位出示承诺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1:06 阅读:7569
我于89年因工患精神病,由于当时连检查和调查,超过了48小时,耽误了上报工伤的时间,所以至今没有报工伤。可当时商订了把我列入工伤待遇:从我爱人工厂调我爱人陪伴我,到死为止。我爱人在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奖金,及其它费用,均由我厂以“陪伴费用”支付!现在我50岁到了退休年龄,厂里来说服我退休。他们说,我退休后,我个人的养老金从工商银行拿,我爱人原陪伴费的待遇不变,和以前一样。退休后,如遇大政策的改动,临时事情临时商量。我想找他们出示一个保证,但他们说不能出示这样的书面承诺。对于我来说,如果他们出示不了这样的书面承诺,只是口头说空口无凭的,我将没有保障!当我退休后已属与厂方脱钩,那时若他们反悔,我将一丝证据都没有。 我想问,1)您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否也是找他们对我的情况出示一份书面承诺! 2)这个承诺应该怎么写怎么出才对我有益? 3)如若他们不给我出示这样的书面承诺我又应该怎么办? 4)假如我就是不退休他们又会把我怎么办?

最佳回答

冷酷的流沙

危机的背包

2026-03-30 01:11:06

你们两个的社会保险如果一直在缴纳, 你们一直有工资待遇,现在事实履行着承诺,还是继续保持现状吧。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魁梧的流沙
    回复
    2026-03-30 01:11:06

    你们两个的社会保险如果一直在缴纳, 你们一直有工资待遇,现在事实履行着承诺,还是继续保持现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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